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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格兰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万台充气泵、50万台车载床及20万个冲浪板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建设单位:金华市格兰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023-06-08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金华市格兰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武义县白洋街道牛背金工业区牡丹南路102

项目名称:金华市格兰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万台充气泵、50万台车载床及20万个冲浪板生产线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行业类别:C2449其他体育用品制造;C3446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

建设规模:该项目租用武义县金果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厂房,占地面积5171平方米,购置注塑机、全自动滴漆机、手动浸漆机、定子绕线机、转子绕线机等设备,使用泡沫板、ABS塑料新料、玻纤布、水性漆等原材料,采用注塑、滴漆、浸漆、打磨、焊接、剪裁、雕刻、装配等生产工艺,建成后形成年产800万台充气泵、50万台车载床及20万个冲浪板的生产能力。项目已于20230420日通过武义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2304-330723-04-01-156050)。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位于武义县白洋街道牛背金工业区牡丹南路102,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见下表。

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类别

名称

坐标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东经

北纬

大气环境

耘梦楼

119.861809234

28.941693434

居民楼

300

二类区

SE

22

沈宅村

119.866371672

28.943935761

居民区

1200

NE

330

柳宅村

119.858174841

28.946204910

居民区

800

NW

220

柳宅新村

119.859236996

28.943651447

居民区

500

NW

105

柳宅幼儿园

119.857981722

28.944515118

学校

50

NW

285

声环境

耘梦楼

119.861809234

28.941693434

居民楼

300

2类区

SE

22

地下水环境

本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生态环境

本项目租用已建厂房,不新增用地,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注:表中的方位以拟建厂址为基准点,距离是指保护目标与厂界的最近距离。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项目废气主要为G1注塑废气、G2破碎粉尘、G3G4滴漆浸漆废气、G5焊接烟尘、G6塑料废气、G7热割废气、G8雕刻废气G9打砂粉尘、G10施胶废气、G11打磨粉尘、G12喷漆废气、G13晾干废气、G14抛光粉尘。

企业设有密闭的注塑车间、晾干房、积层车间、滴漆浸漆房等独立密闭车间,注塑废气、晾干废气、施胶废气(积层、粘玻纤布、粘炭纤布、晾干工序)采用整体换风进行废气收集,喷漆废气、装配件施胶废气、打砂粉尘、打磨粉尘、抛光粉尘、滴漆浸漆废气均采用集气罩进行收集;其中注塑废气、喷漆废气、晾干废气、施胶废气收集后经1套干式过滤+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气筒DA001废气排放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60mg/m3,臭气浓度可达《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标准(1000,无量纲);滴漆浸漆废气收集后经1套干式过滤+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2),打砂粉尘、打磨粉尘、抛光粉尘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3),排气筒DA002DA003废气排放可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标准限值(颗粒物30mg/m3,非甲烷总烃80mg/m3);破碎粉尘、焊接烟尘、雕刻废气排放量较小,在车间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只要加强车间通风措施,则破碎粉尘、焊接烟尘、雕刻废气能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标准(1.0mg/m3

2、水环境影响分析

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武义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外排(主要水污染物执行DB33/2169-2018中表1标准,其他污染因子执行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3、噪声影响分析

项目实施后本项目西南侧厂界噪声昼、夜间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他三侧厂界噪声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敏感点耘梦楼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均能妥善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基本不产生影响。

5、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企业在做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情况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以得到控制,环境事故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6、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在采取了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措施后,本项目的实施对周边土壤、地下水环境基本不产生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2 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一览表

内容

要素

排放源

污染物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大气环境

DA001

非甲烷总烃

设有独立密闭的注塑车间、晾干房、积层车间,注塑废气、晾干废气、施胶废气(积层、粘玻纤布、粘炭纤布、晾干工序)采用整体换风进行废气收集,喷漆、装配件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废气收集后经1套干式过滤+UV光解+活性炭吸附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臭气浓度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标准

DA002

非甲烷总烃

滴漆浸漆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废气收集后经1套干式过滤+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DA003

颗粒物

打砂粉尘、打磨粉尘、抛光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破碎、热割、焊接、高频焊接、雕刻工序

颗粒物

加强车间通风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标准

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

加强车间通风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9限值

地表水环境

污水总排口DW001

COD

氨氮等

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武义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排放标准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其他企业间接排放限值

声环境

设备噪声等

LAeq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车间;加强设备维护,墙体隔声;风机安装减振垫等

西南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东南侧、西北侧、东北侧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3类区标准,敏感点耘梦楼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固体废物

一般包装材料、塑料边角料、金属屑、不合格品、泡沫板边角料等一般固废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废涂料/胶黏剂包装桶、除尘收尘、废液压油桶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过滤棉、漆渣等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厂区内分类收集,再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资源化、无害化

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①源头控制措施

加强生产管理,实行清洁生产,避免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现象,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并在雨水口安装电导仪。从源头上减少三废发生量,减少环境负担。

②分区防渗措施

结合项目车间布置情况,防渗分区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

符合环保要求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①危险物质贮存的场所必须符合防火防爆要求,防火间距的设置以及消防器材的配备必须通过消防部门审查认可。贮存的危险物质必须设有明显的标志,并按国家规定标准控制不同单位面积的最大贮存限量和垛距。贮存危险物质的库房、场所的消防设施、用电设施、防雷防静电设施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要求。

②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设置规范化危废间,危险废物分区存放,做好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等措施。

③液压油必须密闭储存,储存仓库应满足防腐防渗要求。

④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卫生教育和技术培训,使职工较全面地接受有关安全卫生的政策、法规教育,增强法制观念,不断强化职工安全意识,不断提高职工安全素质,增强职工处理突发安全事故的能力。必须经过专业知识培训,熟悉贮存物品的特性、事故处理办法和防护知识,持证上岗,同时,必须配备有关的个人防护用品。

符合环保要求

其他环境管理要求

①排污许可证:根据《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本项目实行登记管理,建设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办理排污许可证。

②环保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应根据环保竣工验收相关要求,自主开展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相关工作。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③废气处理设施进口和排气筒出口安装采样固定位装置;建立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包括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废气处理设施定期保养制度、废气监测制度;制定各类台账并严格管理,包括废气监测台账、废气处理设施运行台账、废气处理耗材的用量和更换及转移处置台账。

参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橡胶和塑料制品》(HJ1207-2021)、《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涂装》(HJ1086-2020)要求,做好环境管理台账。

企业雨水、污水排放口原则上要求各1个,雨水口安装电导仪。

 

符合环保要求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通过对项目的现场调查、工程分析和营运后的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形成初步结论,金华市格兰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万台充气泵、50万台车载床及20万个冲浪板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符合《金华市武义县工业区重点管控区(ZH33072320016)“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要求,符合《浙江武义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环境准入清单要求、符合《浙江武义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清单及其审查意见要求;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控制要求,且不在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之列;项目污染物经治理后能够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项目符合环境准入条件要求,符合风险防范措施的要求。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企业在实施过程中应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

主要针对项目建设地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2、主要事项

1)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

2)对企业环保行为的看法

3)对建设项目的意见、看法或要求

4)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要求或看法

七、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示采取网站发布形式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368~2023621日。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保审批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登记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金华市格兰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武义县白洋街道牛背金工业区牡丹南路102

联系人:陈总

联系电话:18329090189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泓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申花路792号开物创新大厦1号楼804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5925905823

3)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行政审批科

单位地址:武义县壶山街道北岭新区湖滨路武义县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79-87673710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告发布单位:金华市格兰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