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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县道白杨线莹乡路至冷水坑段改建工程 项目性质:新建 路线走向:起点位于武义县白洋街道后陈村南侧,与莹乡路相交,路线自北向东南前行,与建设路相交,穿过上邵村南部与上红线相交后,路线继续前行,穿白阳山设短隧道,于童庐村北侧布线,路线折向南,过白溪村后跨越小白溪,与法金线平交、经武义科技城东侧,路线折向南,于牛麻塘水库东侧进入羊角山,穿羊角山隧道后,进入装备制造园,终点与园区规划道路(武川路)相交。全长约7.5km。 建设规模:路线长约7.5 公里,隧道2 座1121米、中小桥1 座90 米,按一级公路标准,路基宽33 米,设计时速80 公里/小时。配套建设排水、交通安全设施、景观绿化、数字化、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其他附属设施。 (二)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见表1。 表1 本项目附近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项目建设占地将导致部分生物量损失,损失物种主要为常见种及人工作种植物种。通过绿化和复垦可弥补部分生物量,不会导致区域植被类型消失,对区域生态影响总体不大。 (2)根据调查,项目评价区不涉及国家级地方重点保护植物。经调查,征地红线范围有古树3棵,均位于交叉工程处,本报告建议本路线对其进行避让,避让难度较大时亦可采取就地保护或迁地保护措施,需根据《浙江古树名木保护办法》等相关要求办理手续并进行补偿。其他距离施工区较远,无需采取特殊保护措施。 (3)对野生动物而言,项目已设置桥隧、涵洞工程有效保护其活动的生境,并减小了公路运营后对动物活动的阻隔影响。本次调查未发现国家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浙江武义熟溪湿地公园发现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4 种:斑嘴鸭、斑嘴鸭绿翅鸭、棕背伯劳和尖吻蝮。均距离本项目较远,且迁移能力强、活动空间大,对环境适应性好,只要在施工过程中,做好对重点野生动物的保护,禁止对其捕杀,则工程建设对其影响范围有限,项目建设对其影响较小。同时,随着施工结束,人类干扰影响的减少,野生动物可较快在项目用地区范围内重新活动,并逐步按原有的分布与活动情况恢复。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4)评价区水域主要分布的是常见鱼类,桥梁施工对鱼类的影响只局限于施工区域,所以不影响鱼类资源的保护,工程占地区仅有零星分布的水生植物,从物种保护的角度看,工程的建设对这些物种的影响不大。施工桥梁基础施工采用围堰施工,尽可能减少对河流的扰动,对水生生物的影响较小,且是暂时的,在项目营运后可基本恢复。 2、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施工期 施工期生产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或是道路酒水,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施工期生活污水进入采用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后清运至污水处理厂作进一步达标处理,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营运期 本工程营运期对水体产生影响主要为暴雨冲刷路面与桥面,形成地面径流污染水体。一般而言,道路地表径流污染物浓度不高,其直接入河不会对沿线水体水质产生明显影响。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1)施工期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道路扬尘、沥青烟气,通过加强施工管理,通过设置防尘围挡,同时采取洒水、限制车速等措施后,扬尘等废气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不大。 (2)运营期 公路运营期的废气主要为过往车辆-排放的汽车尾气NOx、CO等,影响区域为道路两侧。随着我国汽车尾气排放标准的不断提高以及电动汽车的大力发展,汽车尾气的排放影响将逐步减小,因此,本项目汽车尾气的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 4、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施工期 根据国内公路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经验,建议施工期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并因地制宜制定有效的临时降噪措施,将施工期间的噪声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2)运营期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至运营远期,项目莹乡路-上松线段交通噪声贡献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4a类标准达标距离为中心线两侧78m,满足2类标准达标距离为中心线两侧155m;至运营远期,项目上松线-法金线段交通噪声贡献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4a类标准达标距离为中心线两侧157m,满足2类标准达标距离为中心线两侧318m;至运营远期,项目法金线-武川路段交通噪声贡献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4a类标准达标距离为中心线两侧148m,满足2类标准达标距离为中心线两侧321m。 本评价对项目评价范围内的11处敏感点进行声环境预测,至项目运营中期,各敏感点昼间噪声有6处出现不同程度的超标情况,最大超标量为7.9dB;夜间各敏感点均出现不同程度的超标情况,夜间最大超标量为11.4dB;超标影响居民共计约392户/1176人(不含5处规划敏感点)。 根据环评对沿线敏感点的声环境预测结果,营运期超标敏感点经采取声屏障、隔声窗等噪声防治措施后,沿线敏感点声环境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或《建筑环境通用规范》要求,声环境影响可接受。 5、固废处置影响评价结论 (1)施工期 施工期多余的土石方于弃土场存放后由建设单位统一处置,最终按照原地貌进行后期绿化或复垦;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建设单位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基本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2)营运期 项目营运期路面垃圾由市政清洁人员定期进行清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对周边环境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企业现状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清单见表2 表2 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县道白杨线莹乡路至冷水坑段改建工程符合《武义县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符合武义县城市总体规划及沿线乡镇规划,符合武义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 项目建设对无法避让的环境保护目标采取针对性有效措施来减缓影响,项目营运后社会及经济效益明显,在本评价提出的环保措施、环保投资有效落实的情况下,项目的建设和营运不会对沿线环境造成大的不利影响。工程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以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污染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运营的情况下,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可以接受。因此,本项目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对象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对象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公众。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采取项目周边公示栏张贴公示、并对距离较近的自然村发放意见调查表的形式。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拨打电话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的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建设单位将对公众意见进行整理、归纳和分析,并将公众意见留存备查。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公示及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23年5月23日~6月5日。 (九)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环评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武义交通旅游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武阳西路132号(自主申报) 电话:15958450266 (2)环评单位:浙江泓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申花路792号开物创新大厦1号楼804室 电话:15967147892 (3)审批部门: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行政审批科 单位地址:武义县壶山街道北岭新区湖滨路武义县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79-87673710 公告发布单位:武义交通旅游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二〇二三年五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