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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精言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及10万套淋浴房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文件
建设单位:浙江精言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2023-02-16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一、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浙江精言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及10万套淋浴房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白洋街道文教旅游工业区(浙江金齿机械有限公司内)

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租用浙江金齿机械有限公司的空闲厂房占地面积7020平方米。购置玻璃切割机、数控双边机、清洗机、钢化炉、涂胶机、空压机等设备,使用玻璃、不锈钢型材、铰链、把手等原材料,采用切割、磨边、涂胶、组装等生产工艺,建成后形成年产3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及10万套淋浴房的生产能力

二、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主要保护目标见表1

1  本项目周围主要保护对象

保护目标名称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浙江武义行知学校

师生

人群

14

汪村

居民

人群

145

浙江省武义县第五中学

师生

人群

东北

240

顶山干村

居民

人群

西南

395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环境空气。根据计算,涂胶、封胶固化废气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能达标排放,故涂胶、封胶固化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地表水影响。本项目水纳管排放,正常情况下不会影响周边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3)声环境影响。根据预测结果,经采取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正常生产时,各厂界的昼间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中的2类标准;敏感点昼间噪声叠加值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4)固废。危险废物处置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外售资源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落实以上措施后,能够实现固废的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5)地下水及土壤影响。厂区做好各项防渗措施,可有效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分类

污染物

处理措施主要内容

执行标准

废气

涂胶、封胶固化废气

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引至15m以上高空排放(DA001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

磨边、切割、机加工无组织废气

车间加装强制通风设施,加强车间通风,避免废气在车间内积聚。

废水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经武义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武义江。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

清洗废水、磨边废水

清洗废水、磨边废水经设备自带循环水槽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

噪声

设备噪声

车间降噪设计:要求建设单位日常生产关闭窗户;在生产车间和顶部敷设吸声材料,采取隔声窗隔声门以有效降低噪声对周围的影响。

加强管理:要求建设单位合理安排车间产生噪声设备位置,可将设备噪声大的安装于车间中部;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和减轻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污染。

实施减振隔声处理措施:要求建设单位安装生产设备时采取减震措施,设置减振基座或橡胶等软质材料垫片等于设备下方,减少设备运行时振动噪声;对各类风机进、出口安装消声器、车间内引风管等风管采取包扎隔声或安装消声器,风机与排风管采用柔性连接管。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中2类标准

固废

一般固废

厂内定点收集,定期外卖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

一般固废贮存、处置过程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过程的污染控制,不适用本标准,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贮存过程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原环保部【2013】第36号关于该标准的修改单。

危险固废

设置符合要求的安全贮存场所,收集后定期送有资质单位代为处置

生活垃圾

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浙江精言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及10万套淋浴房生产线项目选址符合《武义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要求、武义县域总体规划以及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污染物能实现达标排放,区域环境质量能维持现状,项目排放污染物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因此,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在该厂址实施是可行的。

、公众查阅环评文件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需查阅环评文件或补充信息,请在公告期10个工作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公众也可以来人、来电、来函等形式,提出对项目建设的建议或意见。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以项目周边公众为主要征询对象。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本项目建设是否认可;本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及对您的工作、生活的影响;您对本项目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起止时间:2023217日至202332日,共10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浙江精言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白洋街道文教旅游工业区(浙江金齿机械有限公司内)

联系电话:15858256119

2)评价机构:浙江天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五洲国际商业中心31119

联系电话:0571-88326553

3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审查部门

单位名称: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

联系电话:0579-87673710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精言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3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