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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武义县大田水力发电厂 项目建设地:武义县大田乡虎头弄村 项目名称:武义县大田水力发电厂报废重建工程 建设性质:技改 行业类别:D4413水力发电 建设规模:武义县大田水力发电厂为跨流域引水式电站,电站拦水堰坝位于小安溪支流菊溪,厂房位于武义县大田乡虎头弄村,尾水汇入熟溪支流双港。电厂现有引水系统由引水明渠、隧洞及倒虹吸组成,共计约8734m。电厂现状布置4台机组,总装机1500kW (2×500kW+2×250kW)。本次报废重建主要内容包括:引水明渠及虹吸管进行加固修复,减小渗漏水量;对原发电厂房进行装修改造,机组基础拆除重建,安装3台机组,装机容量不变,即3×500kW;电气设备全部更新,消除原设备的安全隐患,同时电站增设工业电视系统;前池增设清污机,相应金属结构进行更换。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电站位于金华市武义县大田乡虎头弄村,电站拦水堰坝位于小安溪支流菊溪,尾水汇入熟溪支流双港。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见下表。 表1 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电厂周边200m范围内声环境保护目标如下。
项目无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土壤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电厂及周边1km范围内、引水渠道两侧200m范围内的农田、农居。 表3 土壤环境保护目标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次报废重建主要内容为现有厂房改造、设备更新、渠道修缮。主要环境影响集中在施工机械噪声、进出运输车辆噪声、道路和工地扬尘、建筑垃圾堆放等问题。 (1)生态环境 本次报废重建工程无新增永久占地、临时占地,项目建设不会对附近区域植被造成破坏,施工期生态影响较小。施工期产生的噪声,将对施工区及周围区域野生动物的活动和栖息环境产生一定影响。据调查,评价区野生动物种类较少,无大型野生哺乳动物,现有的野生动物多为一些常见的鸟类、啮齿类及昆虫等。只要加强对施工期的环境管理,项目基本不会对区域动物产生不利影响。 (2)环境空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机械燃油废气、施工作业区开挖、填筑、搅拌、水泥装卸产生的粉尘及汽车行驶过程中产生的尾气、扬尘等。项目合理布置施工区范围,选择电站厂区范围内北侧空地,远离南侧居民区。同时加强施工管理,通过采取洒水等措施后,扬尘等废气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不大。 (3)地表水 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内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就近用于农林施肥,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期生产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或场地洒水抑尘,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4)声环境 项目施工区与虎头弄之间有厂房相隔,与徐村之间有沿河、沿路绿带相隔,对噪声的影响起到一定的阻隔作用。施工期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尽可能减小施工噪声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 (5)固废 施工期建筑垃圾送至建筑垃圾处理单位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建设单位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基本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2、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生态环境 工程所在区域内无生态公益林和珍稀植物分布,也不涉及古树名木,未发现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分布。电站报废重建工程不新征土地,所有建设活动均在原电站范围内进行,基本无新增陆生生态影响。 电站通过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向坝下河道下泄生态流量,减水段河道无珍稀水生物种、洄游性鱼类和重要“三场”等生境,在这个流量水平下,能够满足水生生物基本的生存要求,基本可以维持减水段河道生态环境稳定。 (2)地表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就近用于农林施肥,不外排,不会对周围地表水产生影响。 电站报废重建后后,引水量不变,河道内水量不变,电站堰坝已安装生态流量设施,按一站一策下泄生态流量为0.046m3/s,可保证不间断下泄生态流量,基本可维持河道基本生态功能所需水量。因此,电站报废重建后,基本不会对减水段河道生态用水产生影响,对下游河道生态环境影响较小。报废重建工程建设前后无新增河道减水段,工程建成后基本不会对减水河段生产、灌溉等用水带来影响。电站报废重建改造后菊溪各特性参数基本不变,流域污染源不改变,不改变其水质条件,因此,减水河段水质能够保持现状。 (3)声环境 根据预测,运营期项目厂界及周边环境保护目标环境噪声均可达到相应质量标准。 (4)固废 项目固体废物分为生产固废和生活垃圾,生产固废包括废机油、废包装桶、废抹布手套。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置符合国家技术政策,各类固废都得以合理安全处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5)地下水 电站已经建成并正常运营多年,根据现状检测结果可知,项目区地下水环境现状良好。在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加强污染物源头控制,做好防渗措施,则对地下水环境影响不大。 (6)土壤 本电站已经建成并正常运营多年,根据现状检测结果可知,项目区土壤环境现状良好。工程运行产生的废机油、废包装桶拟设置专门的危废暂存间进行贮存,采取严格的硬化及防渗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各种物料及污染物均与天然土壤隔离,不会通过裸露区渗入到土壤中。因此,工程的运行不会对土壤环境产生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表4 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一览表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武义县大田水力发电厂为跨流域引水式电站,电站引水堰坝位于小安溪支流菊溪,厂房位于武义县大田乡虎头弄村,尾水汇入熟溪支流双港,总装机容量1500kW,已建成运行多年。本次评价为补办环评手续,并对报废重建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现状调查,目前工程运行稳定,对周边环境已不存在较明显的影响,报废重建后对周边环境影响基本不变。工程建设符合主体功能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乡规划,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符合《武义县水能资源开发规划(2020-2030年)》相关规划要求,符合“三线一单”控制要求。 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相对较小,因此在全面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防治措施的基础上,武义县大田水力发电厂报废重建工程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 主要针对项目建设地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2、主要事项 (1)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 (2)对企业环保行为的看法 (3)对建设项目的意见、看法或要求 (4)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要求或看法 七、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示采取网站发布+周边公示栏张贴公示形式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2月13日~2023年2月24日。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保审批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武义县大田水力发电厂 联系地址:武义县大田乡虎头弄村 联系人:张敏斌 联系电话:13967974927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泓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同人精华2幢1203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5967147892 (3)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行政审批科 单位地址:武义县壶山街道北岭新区湖滨路武义县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79-87673710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告发布单位:武义县大田水力发电厂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2月13日 |